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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政管理机构,为正处级,设正处级岗位1个,副处级岗位2个。内设三个科室,分别招生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校友工作科,设4个科级岗位,其中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个科级岗位,其他科室各1个科级岗位。拟设职员岗位8个。

招生就业处负责本专科学生招生,各类毕业生就业、校友联络工作,履行招生办公室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普通本专科招生及学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学生就业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

2.统筹规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学生就业工作,制定学校本科招生和学生就业工作规划并负责实施,建立和完善本科招生和学生就业联动机制,推动学校本科招生和学生就业信息化建设。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和生源基地建设。指导各学院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

5.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的发布、存档、移交、统计和分析等工作,撰写本科招生工作报告。

6.协助学工、教务等部门做好本专科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核工作。

7.负责各类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做好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和上报,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学校校园招聘及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困难学生帮扶等工作,指导、督促学院做好就业咨询与指导、市场开拓、跟踪反馈等工作。

9.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考核评估,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研究,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0.负责全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与教学、就业技能培训与咨询,就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究工作。

11.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考生及其家长、应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咨询服务工作。

12.负责学校校友和基金会工作规划,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促进校友会、基金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13.落实各地校友会建立、换届和校友返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协调及校友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14.做好校友会、基金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